引用:
作者EVO-IV
唉!你這不是在純抬槓嗎?
簡單的說、以本棟樓新聞主角來說
他的確沒有闖紅燈、但警察也的確給他開了紅單
好問題來了,今天他因為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自己無違規
但倘若他沒有這個行車紀錄器、試問,警察當場開的單、他們事後會承認自己錯還是繼續認知沒有錯?
又假設根本沒有路口監視器或者根本故障無法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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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說鵝純抬槓,可是您根本沒看清楚鵝到底在說啥(鵝前面不也說過了雖然有行車紀錄器為證,可是還是很難證明他是故意亂攔的----因為行車紀錄器沒有錄到條伯伯的視角吧

)....鵝說的是針對樓主提到他朋友違規被攔下後想說盧一盧看能不能賴掉,沒想到條伯伯把他的行駕照拿走,去領回來時憑空多出了好幾張根本沒發生過的嚴重違規罰單(i.e.條子因為不爽,多開了好幾張不應該開的罰單

),所以鵝建議他直接去法院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準確來說是
刑法第213條的公務員登錄不實,非告訴乃論),因為去監理所申訴的確是條子說了算,但是上了法院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看到時候誰倒楣就知道了,有這麼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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