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座車網路上查到的年限是5or6年,
但前例都是一任(4年)就換一次,即使是同一人連任也是如此。
當然會這麼搞法的主要原因還是著眼於妥善率,
特別是歐系車,泛德、福斯的在台後勤似乎評價都不怎麼樣...
總不能讓元首半途顧路吧?
我覺得退役下來的元首用車沒能妥善發揮價值才是問題,
現行對元首座車的法規不完備,要賣到民間是不能再掛牌的,只能當廢鐵拆賣,
要轉到其他政府單位當禮賓用車、高排氣量大型車的高昂保養費用也沒人想收,
政黨輪替後,前不同政黨元首的座車更是成為沒人敢用的燙手山芋,
以前看到的阿扁座車是如此,
馬第一任時期的座車不知道後來是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