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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orea2004
法規上根本沒有鑑賞期這東西而是猶豫期
在這七天內商品是不能拆封的,更別說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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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規定拆封不能退,消保法第19條說,無論任何原因都能退
不要被不想提供7天鑑賞期的奸商騙了

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第 19 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舊 2016-02-03, 11:31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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