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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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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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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KAP
以前我也以為鑑賞期就是試用期,只要能還原包裝、不傷到就能退

不過最近常看到廠商宣導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讓我重新思考

當然主要是因為鑑賞7天被濫用過頭

但其實有些論述是合理的,例如像是單眼相機

如果有人7天試用拍了上千張,這是不是損耗快門壽命?而且有紀錄可查

那麼,廠商允許的鑑賞是可以拆出來觀賞把玩,開機測試我想也是可以的

但不是可以一直試拍...甚至我拿去外拍用完再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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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以前的試用期說法,造成如果只有短期使用需求的人

可以去買來例如拍個婚紗就把所有相關產品都退貨

或是買來出國玩一週退貨,買來寫個3C開箱文、測試文退貨...

改成鑑賞比較合理,可以適度的觀察產品是否OK,像拿起來順不順手

如果廠商有備註像是Apple產品開機會線上註冊開通才能使用,並起算保固

那就只能開機,但不開通的情況去鑑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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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洗衣機、烘衣機喔...

之前的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E7%B6%B2...-042419236.html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29153

簡單說就是濫用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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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2-03, 09:36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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