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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sutl
如果真的是選擇權,那政府為何要禁止銀行繼續販賣
讓買賣雙方都有斷頭機制,對雙方也都有好處,要不然賣方付不出錢,對買方也沒有好處。

因為銀行涉及不當銷售,像是沒盡風險告知義務和只對客戶提供英文合約......

其實我也可以反問你,如果這個遊戲真的有問題,為什麼一開始是可以賣的?

沒有什麼好不好處,選擇權就是這樣。再者銀行都嘛以賺錢為優先,哪管什麼兩方好處,不然怎會有金融海嘯?
舊 2016-02-02, 09:46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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