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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 costell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usher67
先到警察局報案吧,但警察有時不大樂意你來煩他們!

您說的法院應該是法院旁的地檢署吧?
不找警察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民意代表常搞這套,申告時還要找記者拍。

一般人不會直接找上法院,那會變成自訴,記憶中不能自行為之,必須委託律師。
之前李敖好像常自訴。
如果實在不信任檢察官,認為他一定不會起訴被告,那就自訴吧。

進入司法程序後就要準備舉證了。


寫刑事陳報狀跟自訴無關,我都這麼幹的,從沒先找過警察。
自訴是跳過檢察官直接對法官。

一個上法院超過200次的人留....
舊 2016-01-30, 11:02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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