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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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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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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n1209
舉例一下 如果有人無理取鬧 打了你 要怎麼提告傷害?

01.先去醫院驗傷 拿到驗傷單
02.要去警察局還是法院

先到警察局報案吧,但警察有時不大樂意你來煩他們!

您說的法院應該是法院旁的地檢署吧?
不找警察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民意代表常搞這套,申告時還要找記者拍。

一般人不會直接找上法院,那會變成自訴,記憶中不能自行為之,必須委託律師。
之前李敖好像常自訴。
如果實在不信任檢察官,認為他一定不會起訴被告,那就自訴吧。

進入司法程序後就要準備舉證了。
舊 2016-01-29, 11:4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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