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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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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reluya6510
"台灣高鐵公司上午已經發布重大訊息,下午的董事會將通過提列5億元準備金,一旦法院判決確定應付給加班費將會立即支付。"
...


這不是高鐵第一次的裁判,高鐵過去曾十次被勞動檢查裁罰,高鐵對其中一件提出訴願遭到駁回
若勞工加班費的保障都要法院才能保障,那台灣也太偏袒資方了
更何況台灣沒有懲罰性賠償,頂多重罰幾十萬
這會鼓勵利各企業都皮皮不理勞工局等行政機關,直接等被告法院判決
法院訴訟曠日廢時,有多少勞工能夠支持這樣的訴訟成本來爭取權益?

我認為春節旅客的權益重要性 遠低於 高鐵勞工爭取其權益
因為春節不回家可以改天回家,台灣那麼小不差那一天,而且還有其他交通方式
而高鐵員工不罷工讓資方有所重視,下次罷工的機會可能要等到明年春節才有可能引起資方注意

況且民眾不支持又如何,勞工領的到薪水有飯吃才是比較重要的事
舊 2016-01-27, 05:36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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