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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orea2004
你不小心買到贓車,代表你並不知道那是贓車。
因為你並不知道是贓車所以遇到臨檢你會乖乖配合。不會第一時間就想跑。
你配合臨檢被警察查出你開的是贓車,你只會覺得莫名其妙也不會想逃跑。
而且如果你是善意的第三人,法律上並不會處罰你。
會要跑的,不是知道自己開的是贓車,就是之前做了或是之後要做其他違法違規問題。
心裡有鬼才會想跑。
如果對方有乖乖配合盤查,警察並不會因為查獲贓車就開槍。
一定是對方有逃跑或是對警察安全不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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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 既然開槍的主因是衝撞
為什麼有人會認為剛好坐在副駕的少年死有餘辜
副駕對油門或方向盤可沒有控制權
難不成他們其實是騎協力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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