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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贓車拒檢衝撞 警開槍擊中17歲少年後腦勺命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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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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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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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feree_c
你這說法太扯了.
簡單算一下:
1.角度偏0.5度,目標距離L的話,偏移的距離是(0.5/180)*3.14*L.
2.車輪和腦袋的高度差算0.5公尺好了.
根據以上兩點,瞄準輪胎打到腦袋,0.5=(0.5/180)*3.14*L
可得L=57公尺左右.
也就是說,如果開槍距離57公尺,你說的才可能成立.
警察[立即拔槍]開槍,車子已經離開57公尺?!
除非車子超音速吧.
你這說法太扯了,根據美國
警方政策研究委員會
的資料,美國警察的射擊準備時間,
大約是0.5秒(不含扣下扳機),而台灣這些未受精良訓練的警察只會更慢,但沒關係,
就先假設台灣警察也能0.5秒好了,而音速大約每秒340公尺,假設車輛是以音速行駛,
那0.5秒也已經開了約170公尺了,怎麼還會有「除非車子超音速吧」這麼扯的說法呢?
才57公尺耶?說音速都嫌太超過了還超音速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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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2016-01-25, 02:57 PM #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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