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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U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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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henix
這句話其實很不負責

因為實際上來說 賣得東西沒有切合到使用者的需求的時候
賣不出去完全是合理的

這只是把賣不出去的原因全都推到「價錢」頭上而已

而且如果要說一些超爛的產品還是有人買的話
那麼按照這個邏輯 這些超爛產品在市場定位不應該是佔著很小比例最後消失 或是生產的公司消失

沒有賣不出去的東西,只有賣不出去的價錢,「價錢」可以號稱「免費」、「超值」或「愛心慈善」,僅付「運費」或「成本」就可取得,賣的東西沒有切合到使用者的需求之時,可以創造「誘因」讓使用者「心理」需求,即使是超爛的產品還是有某些人會買的,超爛產品講求的是賣一波,賣完後就消失,之後換個「新公司名稱」再來賣。
舊 2016-01-25, 12:4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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