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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地政擺爛 19幢房屋年後恐遭拆
引用:
真是爛官僚!澎湖地政事務所十五年前誤引界址點,且一錯再錯,害兩批共十九戶民宅位置全「走鐘」,直到2009年地籍重測時才被發現,也害住戶挨告侵占,被地主要求拆屋還地,年後恐遭強制執行。地政事務所雖然承認疏失,但七年來卻以拖待變,就是擺爛未解決,害住戶人心惶惶,又急又氣。
澎湖地政事務所主任郭承照推說,法令面還有很多疑義,所以議會也有疑慮,現在由縣府財政處在研究可行性解決。反正最壞的情況就是回歸到法律面,等住戶房子被拆還地,再來向縣府要求國賠,不過盡量不要走到這一步。
澎湖地政事務所是在2000年時,因人員指界錯誤,先造成建商洪三元在馬公市鼎灣段991地號上九幢房屋蓋偏位置,以致2002年另名建商陳勇松在比鄰南面995地號上,蓋十幢透天厝時,測量員又便宜行事,未找正確參考點,就直接引用前批建物抓界址線,以致第一批建物部分佔用到第二批土地,第二批建物又侵佔到南面996地號地主許明敏近兩百坪土地,直到2009年地籍重測時才發現。
但因地政無力解決,協調無果,遭占用的許姓地主只好依法向住戶提告侵佔,同時要求拆屋還地,而法院也判決拆屋還地確定,且許姓地主到去年底為止,也已兩度提出強制執行,但因後來住戶苦苦哀求才心軟撤回,並把最後期限延到過完農曆年後。
受害的住戶喊冤說,地政人員當初指界錯誤,且建造和使用執照也全都是縣府核發的,卻害不知情的他們買屋時陷於錯誤,被迫承擔這些公務員錯誤造成的苦果,結果政府卻遲遲無力解決,太不合理。
去年初提出國賠的受害戶闕逸華更痛批,地政雖有認帳錯誤,卻一直擺爛不解決,不然就是提出的解決方法不可行,或說要跟地主協調,或者牽拖議會預算沒通過。她到現在已經花了13萬多元的訴訟費,地政依然故我,甚至所長等相關人員換新後,到法院出庭就是兩手一攤,一問三不知,讓訴訟拖延,遙遙無期很是無奈。
郭承照強調,縣府有想過買下被侵占的私有地,重測時再重新調整界址,但因為這些土地使用分區不同,又牽涉縣有地完整性被破壞,價值減損等問題,所以還要研究可行性,但只要議會同意買下私有地,就沒侵占問題了。(撰文:許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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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
我老婆娘家
幹!有夠扯....
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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