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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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rain
我也來講一個故事。
約五年多前我開著一台租來SUV之類的車在美國91號公路上往波士頓方向奔馳的時候,可能是馬路太平太直或是第一次開SUV不太熟悉此類車子操控,•黃金右腳稍為用力了一點而不自覺,忽然背後鳴起警笛,往後照鏡一看,哇!不得了,看到我車後一台警車內的警察很生氣的用手勢要我靠邊停,當下也驚嚇到馬上從內線切回路肩停下。
可能是美國電視報導或是警匪片看多了,停車後都不敢亂動,雙手都乖乖放在方向盤(還是小舉起來,忘了),直到警察過來跟我要駕照為止。
後來坐在旁邊的老婆還取笑我。我跟她說在美國警察權力是很大的,他剛剛那麼生氣不乖一點,萬一他一個不爽先把我從車內拖出來再上銬我就變狗熊了。後來他雖然還蠻客氣, 但開了一張快300塊美金的超速罰單給我,單上記載目測車速是每小時140英哩 (實在有夠跨張),可能是餘怒未消吧。
國情不同,氛圍不同,但給予條伯伯應有的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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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塞....真的權力滿大的,不用科學儀器就可以判定開單了 
這要是在台灣的話.....
你應該可以讓媒體把警察叫來"電"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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