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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逃漏稅2.4億 開庭出招 魏應充打悲情牌 捐1億盼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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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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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 民國104年01月14日
第41條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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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三萬。依法審判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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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2016-01-20, 09:3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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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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