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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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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不用死又一樁~台大宅王

綽號「台大宅王」的張彥文2年前砍殺前女友47刀致死而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張彥文向前女友林姓女子要求復合不成,在民國103年9月當街砍殺林姓女子47刀致死。檢方依殺人、妨害秘密、強制****、侵入住宅、汙辱屍體與恐嚇等罪起訴,求處極刑。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開庭辯論時,張彥文辯稱當天原本想自殺,沒想到會殺死林姓女子。他很後悔,願賠死者家屬所提1261萬元民事求償。

死者母親質疑張彥文沒能力賠償,且無法接受張彥文辯詞,「怎麼這麼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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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沒判死
希望嫌犯家屬可以真的履行賠償受害者家屬的承諾~

     
      
舊 2016-01-15, 05:0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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