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poq
跟廠商套好 100元 我也能說 進貨成本30元 
|
這就是賄選2.0
送到鄉民手上明明就不只30元,但你帳面上查不出來就沒輒
檢調也會選擇性忽略或追查(看風向)
反正檯面下70元有很多種方式暗渡陳倉,不是候選人付帳就可以了,乾脆說廠商自願贊助也可以,跟你大玩不合情不合理,但合法的勾當
重點還是在若多數選民吃這一套貪這種小便宜,等於自己把國家用100元的代價賣給政客,將來就別再說台灣是鬼島了
你說拿了不投他,或去投他的對手就好了啊
錯!
花錢的人又不是白癡,他會從別的地方拿回來,或透過影響力再貪回來
另一個問題是,也就是因為檢調權力這麼大,查/不查、幾時查、幾時查出來,都是他說了算,
沒有監督制衡,變成是政客的打手,看上面交代怎樣,他再決定案子要不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