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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惡法來了! 小吃店 公園等場所播放CD 要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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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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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巴豆妖
我是覺的, 少了這些店家, 幫忙免費 "打歌", 唱片的銷路不會變的更好
就跟以前常常有人說, 盜版金額約xxx元, 但這些錢, 並不是一定會流入唱片業者手中
會買正版的人, 就會買正版, 不會買的人, 就不會買, 老話一句, 生命自會有他的出路
限制那麼多, 唱片有買的比較好嗎? 不如把"歌手"本身的品質做好, 週邊商品賺更多
不過那個計程車是誇張了點
我也常思考這問題,唱片公司這樣督促立法院嚴格修正著作權法,到最後死的可能是自己,市場越玩越小,美國都不敢這樣玩,沒人幫你在公共場說播放歌曲,鬼知道你的歌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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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2016-01-14, 11:2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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