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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sango105
想請教各位大哥大姊們
保險公司真的有法源依據說理賠時一定得等家屬宣告監護權∼才可以開始理賠的規定嗎?


這麼說好了,
你父親沒有身故,就沒有繼承人或受益人
只有他自己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但是保險公司明知道他沒有行為能力,來申請是受到你的操控
怎麼能接受這份申請呢??

如果賠給代辦的你
將來如果你父親清醒,或者身故之後任何一位繼承人有意見
保險公司不就等著被告嗎???

唯有你取得財產監護,代替你父親行使權利
這樣保限公司才能接受你的申請並出險
保險公司這樣處理是對的
你不是監護人根本不能聽從你的任何指示

儘管如此保險公司也已經將前置作業都完成了
就等你補上財產監護
這樣已經算是有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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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監護這件事情快慢就看你了,積極些有差
醫院那邊請醫生幫忙照會,會比較快
我妹的財產監護大概兩個月就辦完了
財產清冊可以去國稅去請辦財產清單代替
總費用要花到大約兩萬塊
舊 2016-01-14, 05:4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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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