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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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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mtr2002
一時疏忽就告死他,可能他嫌公務員的薪水領累了

告公司就夠累了還加告公務員,不是我沒有那種正義感,我有,而且還很多,但我沒那種體力時間跟金錢

而且我舉發的是不正義,不是公司會給我多少錢多少錢,所以更是完全只能依靠意志力去支撐,還要應付公司黑的白的人馬...

再說個更扯的,那時證人投書去幾個XX報舉發,不是理都不想理你,就是暗示要有錢不然他們不想管這種沒有報導價值的事,
記者還拐著彎暗示,你只起了一個頭,但後面都要媒體來追,這樣他們很累又沒好處
     
      
舊 2016-01-13, 07:2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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