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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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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ademon
你犯的就是最常見的錯誤,合約只看只自己想看的條款
這種契約必然會有很多旦書,如不可歸究承攬商因素等等的條款都要考慮
比例原則也要掌握

這都是制式契約固定會有的東西
不是一句話可以說清的事

但是就可以一句話說沒有違約

要洗地板,認真地拿點清潔劑出來,口水沒啥用
舊 2016-01-13, 12:28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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