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emon
這種講法是有問題的
政府的事務官本來就是要完成上級的交辦事項,放在民間公司也一樣
難道你可以不甩主管的指示嗎?
差異只在於熟悉政務的事務官可以不違反法令規定下,讓主管的決策按規定章程執行
不可能因為換人就豬羊變色
所以柯p叫最激進的鄭文龍查大巨蛋,講了老半天,簽不出半條具體違約違法事項
還送錯機關(不知道是真傻,還是裝的)
政府的制度,九成力量都用在防弊
別以為建造這國家運轉體系的人會比你傻(我也深陷其中難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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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這時候懂法條精通行政運作的人就比較佔便宜了,而阿扁會有那樣的一個下場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