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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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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ademon
亂講一通……

最高首長是做裁決,事情要不要做是看首長
審查程序合不合法才是幕僚的工作

不然你以為有哪個首長這麼閒,有本事讀一堆法規

就像柯p搞大巨蛋,找了個鄭文龍當幕僚
講人違法簽不出違契約哪一條,還送錯單位,被退件還怪對方

搞到遠雄做不下去,市府可能面對違約的巨額賠償,北市民的大巨蛋完工無期
一整個三輸局面,啟無已之爭,遺不了之局

有沒有好棒棒



你們自己沒衛生亂大便,

現在還說人家處理的不好,

真的是,賊喀惡郎,

不敢檢討自己為什麼亂大便,怪別人不幫你掃乾淨?!

有這回事?

難怪今天被唾棄!!

看看那個簽的什麼約,拜託,那種約也敢簽!!!
 
舊 2016-01-12, 10:17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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