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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tt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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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teraflare
這樣講話確實不好聽 情緒上的發洩
(感謝啦~我們很多人真的想這樣講)

司法: 這是玩弄文字遊戲裡的判官

上官被下屬欺瞞 = 上司沒注意重大建設案件的責任

怎麼講都通

郭台銘講的:[非原料也能練成豬油? 還在推判無罪?]

科P只差沒講:[這根本是要合理懷疑市長若干有無接受行賄,瀆職?]
而且光是這樣的弊案看選後有多少件....
至於監察院,可以討論關掉了..請下屆立委認真..

不.......印章都蓋了怎樣都要連帶責任.......
以後要出事都說被欺瞞不就好了哪有這樣邏輯.....
蓋印章就表示自己確認不是嗎.....這是一般人的常識吧....
反正司法這塊不改.....8年後下場跟8年前那位依樣......
舊 2016-01-12, 06:22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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