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時速100跟50km/h的秒速差距為13.8m/s,如果100km/h會撞上,那50km/h也是很驚險的狀況,反射神經慢的駕駛,應該會撞到計程車尾
那位計程車駕駛,就是賭看到他的人都會煞車,這種把命交給別人決定的做法,實在很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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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是假設狀況不變,單一變因後車時速
但實際上,從影片綠燈起步到撞擊聲約7秒,不同速度到現場會是不同狀況,前車不會是同位置
外側車道迴轉不可取,但在市區超速破百更不負責任,就像當初的葉冠亨
其實這兩件事有些相似的地方,都是前車違規迴轉後車超速破百撞擊,好在這次沒出人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