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esign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2
1. 我對另一半有沒有工作,或是工作要做什麼是沒什麼要求。不過也沒交往過那種賺很多的..

2. 我老婆現在就是在家操持家務跟照顧小孩,就工作收入不足以支付兩個小孩的保母托嬰費用,待在家裡照顧小孩也算比較經濟,當然也是老婆願意這樣做,因為顧小孩比上班累多了..

3. 收入都是我管,每個月固定給老婆家用,沒辦法,我老婆的財政紀律很糟糕!


這些事夫妻雙方談好就好了,也沒什麼一定對或是怎麼做絕對就比較好的方式



 
舊 2016-01-12, 12:29 A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esign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