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現行法是這樣:
有說可以則其他沒有不可以(要看有無另行規定),有說不可以則其他可以。
禁止左轉則禁止迴車,可以左轉不表示可以迴車(禁止迴車標誌)。
所以迴車的規定是依附在左轉之下。(因為國內法定義迴車是二次左轉)
您要硬拗迴車與左轉不一樣也拿您沒轍,但在國內收了罰單去申訴就是不行...
所以一但車道禁止左轉,則一定禁止迴轉。
條文中都說了"路段"...外側車道全路段都禁止左轉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
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
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對,條文沒有說不可以,它只說
"必須"換到別的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