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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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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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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一定要有工作能力與自有收入, 這是我在結婚前過濾的最後一關, 如果談不攏就分手.

我的收入不要說養老婆小孩, 養小三也沒問題, 但是收入高低不是重點, 而是風險要分散.

只有單一收入的家庭, 那個收入來源絕不能倒, 一出問題就是全家人出問題, 沒有人有資格

可以保證自己收入一定永遠持續, 所以要兩人都可以單人獨力負擔全家, 但兩人一起合作,

這樣日子要過得安穩就比較可期. 我老婆一年收入>2M, 即使我倒了, 家裡還是能過下去.

財務管理是採夫妻分開, 去法院辦財產分離, 各管各的, 家庭開銷就一起商討分攤的方法,

兩人都有責任義務, 不會因為一方有能力就讓另一方閒賦在家, 不因一方會賺錢就挑起

所有負擔, 這只會錯置了自己與對方的義務, 並且製造出潛在的家庭風險.

我不會被甚麼新好男人要養全家的帽子壓住, 對老婆好, 會經營家庭, 並不是只用會 賺錢

養家就達標的, 那標準還是太低. 找個理念接近,有能力的女人一起努力會輕鬆很多.

上班之餘還要教養小孩, 雖然不輕鬆, 但是為了要兼顧, 能力就要想辦法擴張提升, 我們

很滿意小孩子的教養作得還不差, 而且夫妻兩人都各自兼顧自己的工作與收入.
 
舊 2016-01-11, 11:50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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