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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引用:
作者chenyuan
原來摔盤子可以算家暴。

那小的應該是在家暴中長大的孩子吧?
盤子、餐具、家電、課本、書包、門……等,都被摔過、打壞、撕破。
「全都是花我的錢買的,我要怎麼摔,不行嗎?」

精神上的暴力

當然不行

你不能說自己忍過家暴, 就認為程度上別人不及你的過去,就應該承受下去
台灣社會很多時候都是這樣的觀念才不會進步
這樣的想法 充斥著 家庭 職場 軍隊 政府官僚, 然後一代代傳下去

我是認為台灣有些父母親很奇怪, 又不考慮自己行不行 硬要做
認為是自己小孩就應該無條件接受
被小孩嫌後又要惱怒....., 當工程師的專業本來就不包含烹飪呀, 不行的話 為什麼要做?
做不好吃是可預期的, 既然是不好吃 為什麼逼自己小孩吃?

對方要是岳父岳母及親戚, 他敢摔盤子嗎? 變成自己的小孩就敢
十足的柿子挑軟吃
1.對方不是家庭成員, 會顧及場面, 心理不爽也不會發作
2.大家都很熟了, 我是你老子, 你最好長眼一點
虛偽....
本人也受過這種精神折磨, 所以相當深知這種人的心態
對外人都不敢要求, 對自己家人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台灣人嘛....
心態就像是:請朋友來幫忙, 因為是朋友(自己人)所以應該要免費 或者比較便宜
請外人來幫忙, 因為沒交情反而清楚算
結果就是:對外人比自己人好
舊 2016-01-10, 11:5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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