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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案例,女方想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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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
ben_chien
靠著北邊走
原來是我弄錯了
這種東西還是得自費...囧
那就再加兩個理由
是否有罕見、遺傳疾病,早發現早治療
那就總共三個理由了...
如果公費
那麼會驗不完啊
2016-01-06, 02:50 PM #
39
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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