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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大概是有人沒分到, 或是他們先抽走一半有人看了眼紅, 心裡不爽, 想搞他們吧!

通常這些錢多半會提撥給清潔隊內部當大家的獎金, 如果抽水肥是兩人的固定勤務,

而且每次兩人都抽走一半, 那"肥水"肯定......嗯.....

樓上有人認為貪六百元只是微罪, 檢察官應該要用"微罪不舉"對兩人不以起訴...

但公務員貪污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重罪,

如果這個案子檢察官不起訴, 那才真的是失職!

純粹是比例原則

第一任市長任內就搞出百億美河市弊案還被當成寶貝一路過半並連當兩任總統

還有一群人用國庫通黨庫的黨產用了幾十年爽歪歪的都沒事,還被當成經濟起飛舵手救苦救難活菩薩,在台灣要相信公平正義真難
舊 2016-01-05, 10:23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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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