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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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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有人整這兩個人?

這種小帳內部無法搓掉?通常是直屬的上司口頭警告一下然後做掉吧。怎麼會把這兩個人提交地檢署?

能夠7天不被發現我想就能夠想個辦法把帳做掉。需要報警通常是惡行重大,行政上無法處理了。也許這兩人偷不只600元? 台灣報紙老是寫些不盡不實的東西,我懷疑這條新聞的可信度。
舊 2016-01-05, 09:4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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