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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妖
*停權中*
 
巴豆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引用:
作者fumi
3千萬在東京和南加可以買到更好的房子和生活環境。
如果台北已經有地方住,
真的沒有必要在台北買。

屋主加價賣是一回事,
賣不賣得出去才是真的。

花三千萬買台北?
我都可以買 new york, london 了
真搞不懂為什麼有一堆人願意花這種錢

5 年前(?),買歐盟國家的房子還送居留權耶 (部份國家而已)
 
舊 2016-01-04, 10:41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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