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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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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請問若該持分價值100萬無法處分的不動產並無設定抵押
而是以信用貸款的方式另外借的50萬
所以不動產的部分仍可進行過戶
那應該選擇限定繼承還是拋棄繼承呢?
限定繼承的話就算50萬繼續滾到200萬
仍只需還繼承的100萬就好對嗎?
那債權人是只能去申請該不動產的分割並處分
還是也能對繼承人的薪資或其他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所擔心之處)
另若該持分不動產後來漲到200萬
債權人可不可以主張該不動產目前值到200萬
所以償還上限在當時應該是200萬呢?
還是只以發生繼承時的新台幣價值為限?
謝謝~
舊 2016-01-03, 11:14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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