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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qm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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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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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GB
警察的主要功能是維護治安

不能是劊子手?懂

分吋拿捏需在良好的本職學能跟法治的前提下執行

我前面不是說了

判很輕了,可易科罰金

法官不是要懲罰那位警察,而是要他『警惕』,執法與警械使用要更謹慎

怎麼就是有人看不懂?



我也這樣覺得,法官最主要要傳遞的訊息是對開槍這動作要更加考慮~~就算對方是有前科的也不能隨隨便便就開槍。反正有前科的不小心打死就算了這種心態是很恐怖的。

或許大家覺得這樣對警方處處制肘會造成警方無法全力追補歹徒之類的,但這也是不得已的。如果在路上遇到黑道身上帶槍的就算對方不是找你你大概也會覺得很恐怖趕快要逃走吧,但每天路上都會遇到這麼多警察,每個身上都有帶槍為什麼我們一點也不怕?因為我們可以非常肯定沒事他們一定不會開槍呀,不止不能開連掏槍都不會。能這麼肯定的原因就是因為有這麼多嚴格的法令規定他們不可以呀。

開槍的時機從嚴規定我覺得是一件好事不是嗎???
舊 2015-12-30, 12:40 A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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