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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42
老問題了...

面對多元的犯罪行為,警察武裝不能再保有手槍打天下的思維,

修改警械條例新增長程電擊槍(taser)及瓦斯噴霧劑(mace),

對於非武裝目標使用上述配備,可以達到立即制伏又不傷害當事人的雙贏局面。



法定制式裝備還有棍跟刀,前者無制服力可言,後者沒專業訓練或使用不當,

不是當事人掛掉就是警察被桶死,所以這二樣都不會被警察配在身上。
舊 2015-12-30, 12:34 A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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