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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d61s
如果當初拿大筆錢全達成和解,不知道判決會變怎樣
這有錢人想法也真奇怪,願意一個月給小孩30萬揮霍,卻不願意拿錢擺平這件事,
一個女生給30、50萬算很多了吧,有的搞不好還不要那麼多就願意和解了,全部和解的金額加一加對他們家根本是小意思

不過也有可能是當初黑的已經進場,人也要錢也要,而且還是天價,說不定還要股份
這你一但丟小塊肉出去給野狗,後面引來的狼群可不是那麼好解決,所以家屬心一橫乾脆不和解寧願等判決


沒辦法和解....
刑法221條是公訴罪, 一旦事件曝光之後就不是和解不和解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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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12-29, 02:34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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