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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中傷林鳳營 味全公布名單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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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duck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1
引用:
作者
marks
雖然大家的立場不同
但看到站友因為此事被告
總覺得連在這邊都不能暢所欲言的跟人哈拉
這種感覺真的蠻可怕的
跟以前的白色恐怖有點類似
差很多好嗎?
您可以暢所欲言,但是說的話要有所本(根據)
我支持大家抵制頂新、不買味全的商品
不等於
可以隨意造謠、秒買秒退
因為這是兩碼子的事,這就跟
開車遇到行人闖紅燈是違法,所以我可以撞他?
我發生車禍,對方無照駕駛,所以是對方的錯?
意思一樣。
2015-12-25, 10:31 PM #
91
workd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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