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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中傷林鳳營 味全公布名單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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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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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
cys070
其實很多網路糾紛也都不到毀謗程度
像前面講的按讚
但是你去警察和檢查官那邊就跟你說提告是對方權力和自由.....
之前pcdvd有些網友被po小鳥照那位告也是很莫名其妙
糾纏到最後毀謗告不成,連個資法都拿來亂告
搞不懂那些訟棍經常這樣搞還是被受理
但像版友的卻直接被搓掉?!
沒事不要告人
引用:
作者
Stone Crab
應該是【不當得利】吧...
不過這種不到千元的案子,
被官府搓圓子湯很正常吧,
美其名曰微罪不舉別浪費司法資源.
2015-12-25, 07:08 PM #
66
sup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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