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巧,當年我被告也都沒人提供我有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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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石化業教父」之稱的前國策顧問、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12年前犯下和鑫光電股票內線交易案被台北地檢署起訴,今年7月判刑2年半、併科罰金200萬元定讞,陳武雄接獲執行通知後聲請移轉新竹服刑被拒後提抗告,本月1日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期間檢方雖將陳武雄限制出境,但外傳他早已跑到國外,對此,北檢表示陳武雄非防逃監控對象,且因抗告卷證仍在最高法院,目前無法傳喚他到案執行。
73歲的陳男畢業於台大化工系,有美國西維吉尼亞州立大學化工碩士學歷,1973年在台經營石化下游產業,參與台灣石化產業起飛歷程,他所創辦的和桐化工集團不但是台灣石化代表性企業,陳男本人也當過3次石化公會理事長、2任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2009年更獲聘國策顧問。
針對財經等媒體近來一再指稱陳武雄聲請移轉新竹地檢署執行,只是幌子,他實際上疑早在判刑定讞前後出境,對此,多家媒體都曾報導檢方已對陳武雄啟動監控機制,但北檢今澄清表示,陳武雄不是確保執行的對象,也未啟動防逃機制,且北檢尚未收到最高法院抗告裁定後交還的卷證,無法擇期傳喚他入監執行。
二審今年1月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判陳武雄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最高法院今年7月初駁回陳武雄上訴定讞,北檢收判後,立刻發函通知陳男今年8月21日報到入監。
原住北市中山區與大安區的陳武雄在8月3日收到公文後,8月6日遷戶口到新竹市東區,隨後遞狀聲請囑託新竹地檢署代執行,但北檢認為陳武雄被通知執行後才遷址,不准許他的請求。
事後陳武雄主張檢方執行指揮不當、對他有差別待遇,向高院聲明異議,高院認為檢方的裁定沒違背法令、平等原則或比例原則,駁回陳武雄聲請,陳武雄再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12月1日遭駁回定讞,但北檢表示至今仍未收到抗告駁回的卷證,無法通知陳武雄報到服刑。(胡守得/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