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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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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61s
很明確的一個女生無辜成為被害者的案件
怎麼從一樓開始就講話不太洽當


自由時報 2015-12-22
日籍男子原田剛彥,在台擔任日本平價服飾UNIQLO北區某分店店長,卻在捷運上鎖定23歲林姓正妹,從新埔站下車尾隨出站,從後熊抱和扣挖下體,原田否認犯行,新北地院不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個月,可上訴。

去年8月13日8時許,原田從新埔捷運站就盯上皮膚白皙的林姓正妹,尾隨從4號出口出站後,再沿著莒光路、萬板路方向行走,走到萬板路人行道時,他突然從背後熊抱林女,扣挖下體,林女脫身後,用手機拍下對方背影,因路口監視器未拍到原田犯案畫面,他到案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是去買DVD,才會在新埔站下車」。

合議庭認為,林女與原田素不相識,無糾紛、宿怨,且林女指述案發過程、原田使用手段及方式等,前後證述相符,無明顯矛盾瑕疵存在,加上附近監視器拍到,原田當時身穿襯衫,右肩背著黑色包包,與林女指述一模一樣,甚至拍到他於犯發後,奔跑離去;而林女案發後,向父親泣訴,警詢時,也十分驚恐、發抖等情形,有家人及處理警員證詞可佐,若非遭到猥褻,否則應不會有這些受創反應。

合議庭斥責原田所為,造成被害者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與傷害,導致林女身心受創,犯後又否認犯行,又未達成和解,判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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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場合開挖, 到底有什麼好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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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5-12-23, 09:40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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