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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o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71
引用:
作者2005-12-31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填寫!
http://www.tho.org.tw/xms/content/show.php?id=477

個人認為 病人自主權利法 最重要的就是 若親屬與病人意願不一致,不得妨礙醫療機構或醫師違反病人意願
安寧緩和醫療只要有個xx反對, 就不能放棄急救, 弄不好醫生還會被告, 誰敢放手...

想多了解的可以找新聞看看, ex: udn
舊 2015-12-19, 07:18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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