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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QQ班代
基本上 這法案我是很贊成的~人如果沒有辦法活得很有尊嚴的走下去 不如自己選擇對大家都好的方式離開 記得前幾個月的一件社會案件 一名父親把自己的兒子掐死的案件
很多角度上看 當時的事件套用現在這個法案 或許又有不同的看法
活者 走了 哪種會對自己身旁的人是最好的 ...............也許也是個很難的人生課題阿
人間至悲,父掐死腦麻兒:「大家都累了 殺了你好嗎」
引用:
「資源無限別放棄」

桃園市腦性麻痺協會特別助理黃春賢昨聽聞這起人倫悲劇,他難過說,腦麻兒子同意父親殺他,表示他理解父親的痛苦,他把死亡當作回報父親的唯一方式,真的很悲哀,但誰都無權奪走別人的生命,「這個父親實在不應該!」
黃春賢說,他的女兒也是腦性麻痺患者,今年二十多歲,正攻讀碩士,強調腦性麻痺患者並非智能障礙,雖然學習慢,但終究會學好,有很多父母擔心老了、死了無法照料他們,其實社會資源無限,無論是醫院的社工、教育局、社會局都能提供協助,千萬不要以為他們的未來沒有希望就輕言放棄。

…律師廖芳萱表示,何男雖然在無奈、心力交瘁的情況下掐死兒子,仍觸犯了《刑法》殺人罪,恐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父親符合自首條件,最多可減去二分之一刑責。
RIP
舊 2015-12-19, 12:5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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