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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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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冠軍啦啦隊 被逼捐國光獎金

每人可獲免稅獎金六十萬元

每個人再拿出3萬 那還好

我覺得可以分 兩部分探討

1.賽前簽約了 就該履約

2協會的幫助 有沒有值得3萬

如果沒 我是建議選手們 跟協會商量一下
繳回金額 變少一些 那會比較好


這讓我想到很多人力仲介作業
都習慣把薪水先撥到他們自己的公司行號戶頭
再扣先講好的支出
在給員工
以免先給員工後 員工反悔不繳 問題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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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5-12-18, 04:56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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