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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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oganfly
不是說整個系統都出問題了嗎∼這個系統包含了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啊!
選民素質低,所以只可以選出低素質的立委們,這只能靠長期的教育來改變。但是,官員,法官們不都是接受高等教育的菁英嗎?一堆奇奇怪怪的決定和判決讓人懷疑它們是不是只是會讀書的米蟲而已!
我也沒有特地要針對法官啊,不過這次這種判決,不就很明顯的是有缺陷嗎?台灣的法律系統是照抄德國的,可是為什麼沒有把德國人的公務人員考核(diestliche Beurteilung)一起抄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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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我懶得看,原來又都推給立法了,當行政院那批官員都死人就是了
官員們也是總統選出來的,台灣總統擁有最大行政權,所以還是選出總統的選民們的責任啊,政府無作為,就是今天這樣子了。
台灣公務體系的最大宗旨就是官官相護,和中國古代一樣,違反這樣潛規則的其他法治國家制度都窒礙難行,所以才有民間司改會運作了幾十年還是覺得很無力。還好下回可能是和他們站比較接近的那邊當選。在野者吃夠這個不良體系的苦頭,下回可能也不再是朝小野大,應該會想要好好整飭一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