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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第三責任險和附險買到最高,一年五千塊差不多

有次開車經過汀洲路公館段,
當時兩側都還有機車格
右邊機車格的機車衝出,直覺向左閃
左邊竟有機車越過中線逆向超車,急忙煞車
眼光望向後照鏡,有機車緊貼著屁股,急忙又放了煞車
運氣好竟然沒出事

我瞬間領悟了,
一生開車40年要撞死一兩個機車駕駛是很正常了
40年的保險費也才20萬千萬省不得

若被判[過失致死],那可不是只用錢就能搞定的!
舊 2015-12-14, 11:25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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