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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引用:
作者SMiLEAhPaiN
1.你該責怪的是某些廠商把原本應該要全部可以吃的東西,加入了不可食用的東西,導致全部都不能吃才對吧?
2.在台灣毒害他人的、殺害他人的都可以不受天譴了,倒掉掉食物要受罰,這閻羅王還真的跟台灣的政客沒什麼兩樣阿?

冤有頭債有主 頂新害你你有種去報復頂新 你去報復味全何用 真正倒楣的不會先是頂新 你搞不搞清楚 (比喻:人家殺你 你去殺人家小孩 你有比較光榮嗎? 有種找殺你的人下手)
舊 2015-12-12, 02:40 PM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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