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k-.-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9
引用:
作者埋冤狼
你這完全是結果論來看,手段完全無所謂?

我來回一下這問題
1.啥東西賣的好,我會去買來吃看看,沒有覺得好 反而會成為我拒買的東西
早在好幾年前就拒買了,現在也是拒買

2.若因為這種手段逼的頂新退出味全,我會為民眾水準感難過也自然沒開心感覺。
這種手段若真可行,那改天同樣的手段必然出現在其他不喜歡的事物
錯的手段達到喜歡的結果,依然不改變手段錯誤的事實。
厭惡的王八蛋被酒駕撞死也許是一件爽心事,不表示你讚同酒駕



1.刻意的不作為,抵制不購買使物品滯銷過期,不知道算不算浪費?
刻意的購買,利用賣場規範會員的漏洞,合法,使物品退回原廠銷毀,跟上面的行為最終的目的不是一樣的嗎?

2.我跟你的想法也差不多,
這種做法的確水準不高,
為了達到想要的結果,
所用的手段必需盡量在體制下才是正確的,
可是,
這個政府 這個司法 這個頂新集團 ,
沒有羞恥心呀∼ 沒有道德心呀∼
無罪!!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公平正義都回來了嗎?

判決讓社會大眾失望,可以動用私刑嗎?
不可以,為什麼?因為...犯法
所以....
在合法的情形下,
可能有失德行卻只能如此做為,
我深感無奈,所以我是支持的.......
(政府如同消失一般無法保障人民)

法院判無罪的壞蛋,
卻被酒駕撞死了,
我會說死的好,
不過....開車的人請放心,
中華民國酒駕撞死人.....刑期不高
舊 2015-12-12, 12:57 AM #2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