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堆罵法官不罵立委檢察官的

也難怪社會亂象不斷, 民眾不思源頭只看表面
該罵的是立法的人, 不訂定嚴刑峻法, 一昧講求肇事者人權和比例原則, 卻不思考被害人的人權.
更甚者反對死刑, 明確告知有意或無意殺人者先下手為強, 反正對方死了你不會死.
最糟糕的就是像中
檢, 酒駕3次累犯可以自行改易科罰金, 不是擺明了叫累犯多喝點, 抓到頂多罰錢了事?
我要是親戚朋友讀法律系的以後一定推薦他走檢察官不要當法官
法官依法依證據判決被罵得跟龜兒子一樣
檢察官亂起訴亂找證據還可以在媒體前放話法官亂判, 多威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