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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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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沒撞到人單純被臨檢抓到以公共危險罪送到地檢署,90%都是緩起訴,有錢的就給錢,沒錢的就社區服務,還有一堆裝死的,你要起訴他法院幾乎也是判易課的刑期,
之前不是台中地區已經放寬酒駕累犯必須坐牢規定,在這種情況下,你認為有多少人會怕,
會怕的都是一般殷實人,裝死擺爛根本沒在怕,被這種人撞到,也不用期待賠償了。
舊 2015-12-10, 10:1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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