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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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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aabb
他這段就已經否定頂新用飼料油了 而是使用原料油


飼料油是方便的說法.
因為前面有人說,大幸福出產的是飼料油,不是食用油.



今天又冒出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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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n/2015/12/02/1905217

這世界上只有一種油,就是「原料油」,而頂新從越南進口的「原料油」沒問題,無罪判決當然有理。

要釐清此案案情,必須先清楚一個前提事實:「頂新進口的是檢驗合格的豬油原料油,為了加工成為食用油,所以依法繳交20%食用級關稅從越南進口,再精煉加工成為市面流通之合格油品」。因為頂新過程一切合法、成品也合格,檢察官也並未能充分舉證起訴的越南源頭有問題,因此法院依法判決無罪。

此外,為了釐清豬油來源是否可能是病死豬,審理時也有一份越南工商部發給台灣衛福部的函文指出,頂新製油的越南上游大幸福公司,其豬油的豬隻來源都有獸醫檢疫合格證明。也曾有台糖公司越南廠總經理胡大光出庭擔任證人,說明越南政府對養豬業的管理及檢驗相當嚴格,對於豬隻健康或飼料安全性都會不定期到廠檢驗。病死豬都必須焚毀,不可能流入市面,他也從未聽過當地會有收購病死豬另作他用的情形。

從法院提示的證據清單顯示,對於大幸福提供給頂新的豬油原油,全都經過越南官方認可的Vinacontrol檢驗公司檢驗,通過重金屬汙染及食品添加物等五項檢驗標準,符合fit for human use(符合人體食用)的標準,檢察官到越南調查時也表示認同該檢驗公司的公信力。頂新每批油品以食品等級名義報關進口的資料也呈現在法庭證據之中,每批進口油品都有繳納20%食用級關稅的收據,以及食藥署頒發的合法輸入許可證。
     
      
舊 2015-12-02, 05:22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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